Dec 19

西安监管烟花爆竹安全 擅办焰火晚会最高罚5万   不指定

      临近岁末,烟花爆竹的销售燃放开始进入旺季。为使广大市民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年,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决定,从昨日起在我市开展为期100天的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专项行动。违反有关规定最高可处5万元罚款。同时,今年长安区内城市建成区限放烟花爆竹。

  擅自办焰火晚会最高罚5万  

  各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在开具各种证件前,要对辖区日杂(土产)公司储存烟花爆竹的仓库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检查和摸底,坚决打击无证和超量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加强对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查处打击力度,对传统的烟花爆竹生产区进行重点监控,严密防范,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私人作坊。

  要把城乡接合部非法储存、销售作为打击的重点,着力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燃放活动的,责令停止燃放,没收全部烟花爆竹及非法所得,并对责任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责令停止燃放,没收全部烟花爆竹及非法所得,并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对于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构成犯罪的,坚决给予刑事处理,决不以罚代刑。

  长安区内城市建成区增为限放区

  根据新修订的《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条例》,我市今年把长安区内城市建成区增加为限放区,与城六区一同管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由市安监部门会同市公安机关与市供销社统一进行布设。本市允许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品种,由市公安机关会同市供销社确定。限放区内烟花爆竹的购买运输证,统一由市局治安局开具。远郊区县在本市内购置、运输烟花爆竹由属地公安治安部门开具。

  据悉,今年准备销售烟花爆竹的经营户,可到我市北马道巷91号西安市烟花爆竹管理办公室,办理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后才可进行烟花爆竹销售,电话:87323861。

来源: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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