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 21

西安社会导游管理费确定 每人每年300 不指定

     陕西省物价局获悉,西安市社会导游管理费试行标准已经转为正式标准,此后,西安市社会导游管理费将按300元/人●年的标准收取。

    鉴于西安市旅游局所属导游人员管理服务中心承担为社会导游提供注册登记、业务培训、年度审核、劳务中介和代办等级证书、社会统筹等相关管理和服务,结合收费标准的试行情况,省物价局研究决定,西安市社会导游管理费按300元/人/年的标准收取。

除此之外,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社会导游管理费属行政性收费,实行“单位开票、银行收款、统一开户、收支统管”的管理办法。省物价局要求收费单位及时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亮证收费,严格按照上述标准收费,严禁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并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在西安①群 68251232 已满
在西安②群 9463221 已满
在西安 www.zaix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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